编者按 中共中央2018年12月22日印发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第一部由党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为更好宣传《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邀请各民主党派省委主委、省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就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撰写署名文章。4月25日,《黑龙江日报》刊发了这些文章。下面,进入今天的文章播报。
发挥民革积极作用
合力办好“联合党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省委主委谷振春
《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为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加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以中共党内法规形式制定颁布的重要文件。《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指导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方向引领和根本遵循。
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条例》,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中明确的领导前提、根本性质和基本定位,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于学院建设、机构设置、课程安排、授课内容等各方面、各环节。必须始终坚持“社院姓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培训、巩固政治基础、强化政治共识。必须结合张庆伟书记在省社会主义学院调研时强调的“突出政治培训,开展共识教育,创新教学模式,汇聚各类人才,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的要求,主动发挥民革作为“联合党校联合办”参加主体的积极作用,体现参加主体站位,承担参加主体责任。
民革省委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积极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与社会主义学院增进合作,支持学院建设,发挥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优势,共同努力办好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
民革省委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社会主义学院基本任务要求、班次和学制规定,积极拓展教育培训的对象和范围,做好分层次培训;与社会主义学院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民主党派组织履职水平、满足民主党派成员需求特点的教学内容、授课方式,制定分类教学大纲、开发课程和教材,不断充实、优化教学布局。
民革省委要积极配合社会主义学院,共同建立统一战线智库,加强科研合作,开展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中国特色参政党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民革省委要将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职责与社会主义学院开展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相结合,增进两岸文化交流,争取台湾民心认同,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在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新型政党制度的故事、两岸共同传承发展中华文化的故事。